2007年6月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新房墙面龟裂 法官细解心结
邵丹 陶建伟

  新农村建设中,一个个漂亮的小区,一幢幢美丽的“小洋楼”拔地而起,农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质的改变。然而,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山前村的村民却看着自己的新村瞬间变“老”,并为此惹上了一场“官司”。
  从2005年开始,山前村兴建起由别墅型小康楼组成的翠苑小区。2006年4月,为了装饰新房外墙,山前村村主任带着15户村民从台州市阮氏漆店购买了立邦漆。但新房刷漆后不久,各家的墙面不同程度出现了龟裂,于是16户村民纷纷向漆店退货,并向工商部门投诉。后经工商部门调查,未发现油漆有异常迹象。此事一拖便是半年多。
  前些日子,漆店向椒江区法院起诉,要求山前村村主任支付货款。承办法官开庭审理并了解了相关情况后,深知此案纠纷并非简单的买卖合同关系,背后还牵连着15户村民,关系着农村一方的稳定、和谐。
  同时,此案疑问颇多:工商部门检查的油漆是否就是村民所用的那批漆?村民在刷漆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操作?天气、环境等因素对刷漆结果是否有影响?经办法官考虑,最好的办法便是对墙面上的油漆进行质量鉴定,找出发生龟裂的真正原因。但经咨询,油漆鉴定费用需要几万元,根据法律规定,此案谁败诉谁就必须承担这巨额费用,这是谁都无法接受的。为了尽快、平稳地化解此涉农纠纷,经办法官放弃了鉴定的想法,而是多次组织调解,讲明各种利弊关系,最后,16户村民同意以不同的比例支付了货款。